明年3月1日起,《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將在全國范圍內實施,我國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隨之正式建立。記者昨日從國土資源部獲悉,這部《條例》中首次明確不動產登記的物權體系,規定10種不動產權利將依法登記。而這部《條例》的實施,被認為是奠定了房地產稅等一系列稅制改革的技術基礎。 《條例》分為總則、不動產登記簿、登記程序、登記信息共享與保護、法律責任和附則共6章35條。10種不動產權利則包括集體土地所有權;房屋等建筑物、構筑物所有權;森林、林木所有權;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經營權;建設用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海域使用權;地役權;抵押權;法律規定需要登記的其他不動產權利。 在不動產登記的類型方面,分為首次登記、變更登記、轉移登記、注銷登記等8大類。根據規定,原有的登記證書不會作廢。 如何登記? “一個窗口進、一個窗口出” 未來,這些來自農、林、牧、漁的各類信息將匯總到一個“大賬本”上,即匯總到統一的大數據庫中。怎么才能讓信息盡快進入,如何能保證信息準確? “不動產登記工作最關鍵的環節,在地方。”國土資源部地籍司(不動產登記局)司長(局長)王廣華說,目前,國家層面不動產登記職責和機構建設基本完成,22個省份完成了省級職責整合,但市縣一級的職責和機構整合工作普遍沒有啟動。 如果市縣一級的職責和機構沒有整合到位,不能按照《條例》的規定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會不會面臨“行政違法”的尷尬局面呢? 王廣華回應說,正在努力去避免這種情況的發生。從全國范圍來說,地方政府將盡快全面完成省、市、縣三級職責和機構整合,并確保各級不動產登記機構能夠順暢接受上級不動產登記主管部門的指導和監督、上下對口一致。 那么對于這個“大賬本”上的內容,應該怎么收集? “我們將會本著方便群眾的原則,從后臺移交不動產資料;對于老百姓而言,各地區將會盡快設立不動產登記窗口,實現一個窗口進、一個窗口出。”王廣華說。 為了讓老百姓盡量適應這種變化,手中的各種房產證、權屬證書也將按照“不變不換”的原則執行。即已經依法發放的證書繼續有效。若是產權人在新證書頒布前就已經申請了登記,將會繼續發放舊版證書;新的證書頒布后申請登記的,發放新版證書。 “總而言之,原來各部門已經發放的證書繼續有效,各地區將不得強制要求更換證書,不增加企業和群眾負擔。對此,我們將盡快出臺有關政策和意見。”王廣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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